通知公告
关于评选华师一附中2022-2023学年度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作者:
张妍
来源:
访问量:
2023-08-24
为了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科研工作积极性,加速我校教科研一体化的进程,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快速发展,经研究决定,开展2022-2023学年度华师一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,具体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:
1.参选人必须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钻研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。
2.参选对象科研工作积极,研究水平高,科研成果丰硕。
3.积极撰写论文,本学年度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。
4.本学年度有课题立项或结题。
5.本学年度参加示范课、公开课、教学比武、优质课、课例、课件、教案、微课等教学常规比赛。
6.参选对象为我校全体教职员工。
二、评分标准
1. 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学术著作等,按照出版社级别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区级、校级,评分分别为5分/篇,4分/篇,3分/篇,2分/篇,1分/篇。发表日期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20日,以发表刊物出版日期为准,收到用稿通知书,但杂志或著作尚未出版的不计算在内。须提交论文、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。
2. 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20日期间有论文获奖的,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。按照获奖等级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区级,评分分别为5分/篇,4分/篇,3分/篇,2分/篇,1分/篇。需提交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3. 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20日期间有课题立项或者完成结题的(含学生课题指导),以课题立项通知书或结题证书落款时间为准。按照课题立项单位级别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区级,评分分别为5分/项,4分/项,3分/项,2分/项,1分/项。需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或结题证书复印件。如无立项通知书可以提供课题立项公示文件。
4. 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20日期间参加示范课、公开课、教学比武、优质课、课例、课件、教案、微课等教学常规比赛,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。按照评比组织单位级别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区级,评分分别为5分/项,4分/项,3分/项,2分/项,1分/项。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请有意申报2022-2023学年度华师一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的教职工,填写《2022-2023学年度华师一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申报表》,并提供相关评分的佐证材料。
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。申报材料(含申报表及佐证材料),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:176784904@qq.com,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09室。
华师一科教处
2023年8月24日
附件:
《2022-2023学年度华师一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申报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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